工信部新规(试行):网站备案需本人到场

作者:朵未 发布于:2010-2-23 21:07 Tuesday 分类:杂七杂八 繁體中文

工信部近期下发的加强和核验网站备案的通知,引发媒体和业界关注,确切的说最关心的是IDC和站长们。
新规规定,网站负责人本人需要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接入服务单位需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目前有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已经下达上述通知,其他地区的互联网接入商目前还未收到通知。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原文:http://www.fjca.gov.cn/make-html/3267.html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原文:http://www.gdca.gov.cn/site/20.asp
对于此项规定,本人觉得实在荒唐。因为如果你在广东,你的网站IDC在黑龙江,那么你要备案就得从广东跑到黑龙江。所以从实际可操作性来看,本人觉得基本不可行。因为毕竟许多草根站长都是出于兴趣爱好而建立自己的独立博客、网站,所经营的网站是不盈利的。只有那些有一定经营规模、有持续收入和发展前途的站长才会干那事,对于那些注册域名纯属娱乐的站长来说,他们会为了一个闲置的域名或者本身并不赚钱的网站千里迢迢远赴异地他乡吗?
制定这项规定的人真的是相当的不负责任。如果此规定真的被执行,估计国内的个人网站要关掉一大片,国内的中小IDC要倒闭好些,即使是那些像新网、万网等大型的IDC,相关的业务也会萎缩。到了那时,国内的个人站长只好往国外跑了,购买国外的域名、主机,让老外赚钱,不知道工信部又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经历了09年末的互联网整治风波,草根站长们都累了。刚过完春节,以为互联网的春天到了,没想到又可能掀起一次更大的风波。悲哉!希望国家的相关部门不要再这样折腾草根站长了,出点实际点人性点的措施规定好不好?我们只有无语,相当的无语,折腾累了,随时准备撤退了。

  标签: 备案 网站备案 工信部

评论:

Hiram Internet Explorer 8.0 Windows XP
2012-07-14 07:13
很羡慕楼主。但,羡慕到极端就是仇恨了。
info
2010-02-27 15:36
整吧,再整换国外去~~~~
朵未
2010-02-27 16:37
@info:恩,只能如此了…
X先生
2010-02-27 04:35
不关我的事,我的域名和空间都在国外!
朵未
2010-02-27 05:36
@X先生:呵呵,我可不想一直放国外,不得以啊。
安徽汽车
2010-02-25 15:28
工信部就想整死人!
朵未
2010-02-25 16:30
@安徽汽车:是啊,无语死了
黑夜
2010-02-25 03:00
这么麻烦?那不是以后就不能备案了哦?
朵未
2010-02-25 04:02
@黑夜:还好是试行的,暂时还未全国推行,还可以修改。某部门的人脑袋被门挤了吧…
lulu
2010-02-24 15:37
别杞人忧天好不?
朵未
2010-02-24 16:39
@lulu:只是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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